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05-06 2023-05-06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米河镇草店村土地的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28号

米河镇草店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米河镇草店村集体土地20.0996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草店村,东至远致路,西至陇海西路(规划路),南至中原西路,北至郑州城建职业学院一期。拟作为高等教育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米河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6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