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45号
竹林镇镇集体、竹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顺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实施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竹林镇镇集体土地0.0241公顷、竹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3.0642公顷、顺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7.6588公顷,共计10.7471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竹林镇竹林街社区、顺河街社区,分为南、北地块。其中:南地块位于竹林街社区内,东至竹林街社区西坡村,南至会堂街,西至竹林大道,北至桃园路,拟用地面积3.0883公顷;北地块位于顺河街社区内,东至竹林大道,南至顺河街社区巴沟村,西至顺河街社区巴沟村,北至G310国道,拟用地面积7.6588公顷,拟作为工业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竹林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