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05-26 2023-05-26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竹林镇镇集体竹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顺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的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45号

竹林镇镇集体、竹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顺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实施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竹林镇镇集体土地0.0241公顷、竹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3.0642公顷、顺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7.6588公顷,共计10.7471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竹林镇竹林街社区、顺河街社区,分为南、北地块。其中:南地块位于竹林街社区内,东至竹林街社区西坡村,南至会堂街,西至竹林大道,北至桃园路,拟用地面积3.0883公顷;北地块位于顺河街社区内,东至竹林大道,南至顺河街社区巴沟村,西至顺河街社区巴沟村,北至G310国道,拟用地面积7.6588公顷,拟作为工业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竹林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26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