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47号
河洛镇南河渡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河洛镇南河渡村集体土地0.3510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河渡村,香玉社区以西、县道001以东、香玉故里社会停车场以南、香玉社区以北。北至南河渡村一组耕地,南至南河渡村十组耕地,西至南河渡村二组耕地,东至南河渡村二组耕地,拟作为幼儿园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河洛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