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07-11 2023-07-11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小关镇南岭新村土地的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52号

小关镇南岭新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小关镇南岭新村集体土地4.0220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岭新村,北至南岭新村十三组、十四组林地;南至南岭新村十三组、十四组林地;西至南岭新村十三组林地;东至南岭新村十四组耕地、林地,拟作为商业服务业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小关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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