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21号
北山口镇镇集体、南官庄村、北山口村、杜甫路街道常庄村、和义里沟村、和义外沟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北山口镇镇集体、南官庄村、北山口村、杜甫路街道常庄村、和义里沟村、和义外沟村集体土地14.0649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官庄村、北山口村、常庄村、和义里沟村、和义外沟村,东起紫荆路、西止永安路。拟作为道路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北山口镇人民政府、杜甫路街道办事处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