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03-06 2023-03-06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康店镇镇集体康南村康北村土地的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15号

康店镇镇集体、康南村、康北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康店镇镇集体、康南村、康北村集体土地4.6130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康南村、康北村,项目位于康芝路人民大桥0号桥台,向西跨越S312后顺接现状康叶路,在康店镇政府西侧及豫商铭苑东侧设置两条南北向连接线闸道,与S312形成立体交叉。拟作为康芝路西岸互通工程道路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康店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6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