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15号
康店镇镇集体、康南村、康北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康店镇镇集体、康南村、康北村集体土地4.6130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康南村、康北村,项目位于康芝路人民大桥0号桥台,向西跨越S312后顺接现状康叶路,在康店镇政府西侧及豫商铭苑东侧设置两条南北向连接线闸道,与S312形成立体交叉。拟作为康芝路西岸互通工程道路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康店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