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9号
米河镇东竹园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米河镇东竹园村集体土地0.0463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东竹园村,米河镇中心路以东、芳桐路以南、益民街以西。北至国有土地,南至东竹园村二组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土地、东竹园村二组建设用地,东至国有土地、东竹园村二组建设用地,拟作为消防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米河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