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03-24 2023-03-24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夹津口镇双河村土地的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8号

夹津口镇双河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夹津口镇双河村集体土地0.1499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双河村、原夹津口镇客运站内,双河村土地以西、省道S237以北、铁生沟煤矿生活区路以东、双河村土地以南。北至双河村村集体建设用地,南至双河村村集体建设用地,西至双河村村集体建设用地,东至双河村村集体建设用地,拟作为公用设施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夹津口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24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