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03-06 2023-03-06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315与省道S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 工程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6号

米河镇草店村、赵岭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省道S315与省道S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拟征收米河镇草店村、赵岭村集体土地共计26.1805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米河镇草店村、赵岭村,项目起于荥阳市槐树洼附近S315与G234(原S232)交叉处,沿线经荥阳市乔楼镇、城关乡,上街区峡窝镇,巩义市米河镇,荥阳市高山镇、汜水镇,终于荥阳市汜水镇十里堡村北侧S238与S312交叉处。拟作为省道S315与省道S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米河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6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