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5号
竹林镇镇集体、镇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石鼓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实施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竹林镇镇集体、镇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石鼓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2.8593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竹林镇镇集体、镇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石鼓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北至镇东街赵寨岭、南至长寿山顶峪沟、西至长寿山景区东门、东至龙门村土地,四至详见宗地图,拟作为教育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竹林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