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54号
大峪沟镇董陵村:
为实施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大峪沟镇董陵村集体土地2.5318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董陵村,东至韩张路、西至董陵村二组土地、南至规划郑银高速、北至万和社区一期,四至详见宗地图。拟作为居住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大峪沟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