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征预告字〔2022〕第42号
大峪沟镇薛庄村、民权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大峪沟镇薛庄村、民权村集体土地39.7800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薛庄村、民权村。北至薛庄村六组林地;南至民权村白洼(林地);西至薛庄村五组、六组林地;东至薛庄村七组林地。拟作为环卫设施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大峪沟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