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征预告字[2022]第13号
康店镇康南村、康北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康店镇康南村、康北村集体土地,共计0.7016公顷(其中康南村0.2781公顷、康北村0.4235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康南村、康北村,康芝路西岸南连接线以西豫商铭苑一期以南。北至康南村十一组建设用地、康北村十三组建设用地;南至康南村十一组建设用地、康北村十三组建设用地;西至康南村十一组建设用地;东至康南村十一组组建设用地。拟作为居住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康店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