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08-14 2023-08-14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康店镇张岭村土地的预公告

巩政征预告字〔2023〕第62号

康店镇张岭村:

为实施巩义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巩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康店镇张岭村集体土地1.3449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巩义市民营科技创业园内。郑州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南;工业储备用地以北;恒星大道以东;巩义市超杰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以西。北至张岭村四组农村道路,南至张岭村十二组耕地,西至张岭村四组、十二组耕地、设施农用地,东至张岭村四组、十二组耕地、建设用地,拟作为工业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康店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14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