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10-26 2023-10-26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拟征收站街镇胡坡村土地社保费用的公告

巩政征告字〔2023〕第86

巩义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10日发布了《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站街镇胡坡村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巩政征补告字〔2023〕第44号),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规定,自2023年9月4日起,未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的标准缴存社会保障费用的征地项目,按最新标准缴存社会保障费用,现将该宗地社保费用调整如下: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地单位

面积

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社保费用

站街镇胡坡村村集体、一组、五组、六组、七组

5.4852

93.9300

515.2248

合计

5.4852

515.2248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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