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征补告字〔2023〕第86号
巩义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10日发布了《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站街镇胡坡村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巩政征补告字〔2023〕第44号),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规定,自2023年9月4日起,未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的标准缴存社会保障费用的征地项目,按最新标准缴存社会保障费用,现将该宗地社保费用调整如下:
单位:公顷、万元 | |||
被征地单位 | 面积 | 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 社保费用 |
站街镇胡坡村村集体、一组、五组、六组、七组 | 5.4852 | 93.9300 | 515.2248 |
合计 | 5.4852 | 515.2248 |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