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11-07 2023-11-07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拟征收芝田镇官庄村蔡庄村土地社保费用的公告

巩政征告字〔2023〕第93

巩义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15日发布了《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芝田镇官庄村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巩政征补告字〔2022〕第79号)、《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芝田镇蔡庄村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巩政征补告字〔2022〕第80号),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规定,自2023年9月4日起,未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的标准缴存社会保障费用的征地项目,按最新标准缴存社会保障费用,现将该宗地社保费用调整如下: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地单位

面积

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社保费用

芝田镇官庄一组、二组、三组、七组

3.0140

93.9300

283.1050

芝田镇蔡庄村十七组

0.0187

93.9300

1.7565

合计

3.0327

284.8615

2023年11月7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