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2-05-13 2022-05-13
巩义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豫地灾防指〔2022〕1号)、《郑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郑州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郑地灾指〔2022〕1号)精神,结合近期全国、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部署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以群测群防、群专结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体系、统筹力量、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因地质灾害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紧盯各类隐患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队伍专业技术优势,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并重”转变,加快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切实消除一批对群众威胁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3. 监测预警、源头防范。进一步构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确保实现辖区范围内全覆盖,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速报制度,细化应急避险预案措施,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遇到紧急情况组织群众提前避险撤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预防为主、防灾抗灾救灾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支撑等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与综合研究,加快成果集成与运用;推进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完善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技术支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守住不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的底线。

二、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一)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我市位于豫西浅山丘陵地区,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南部为高山沟谷,北部为黄土丘陵,沟壑纵横,地质条件复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灾害隐患多、分布广,且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强,防范难度大。截止2022年3月,全市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89处(见附件2),按险情分大型2处,中型23处,小型164处;按类型分为崩塌132处、滑坡26处、地面塌陷23处、泥石流8处。主要分布在米河镇、新中镇、小关镇、竹林镇、大峪沟镇、北山口镇、站街镇、河洛镇、康店镇、涉村镇、夹津口镇、西村镇、鲁庄镇等13个镇,威胁人数9545人,威胁财产潜在的经济损失32406.8万元。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 降水趋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2022年降水总趋势偏多,降水主要集中在3月—10月期间,整体降水较往年偏多;其中春季(3月—5月),总降水偏少2~3成,为 75~85毫米(多年均值108.5毫米);主汛期(6—8月)总降水偏多2~3成,为340~395毫米(多年均值300.4毫米)。预计今年汛期我市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在气候变暖背景下,短时强降水出现频率增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出现暴雨洪涝的可能性较大,极易引发南部山区泥石流、滑坡和北部黄土丘陵地区崩塌等地质灾害。

2. 地质环境因素分析。我市沟壑纵横,丘陵峁梁交错,沟谷切割强烈,南部山区岩体垂直节理、裂隙发育,矿区采矿和山区道路工程建设等遗留的废弃渣石,在风化侵蚀和雨水双重作用下极易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或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沿黄河一带的黄土丘陵区,砂泥与黄土堆积形成土山土岭,受风吹雨淋日晒土体风化强烈、破碎,边坡上发育大量危岩体,极易发生土体崩塌。

3. 人类工程活动因素分析。工程建设活动强度较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尤其是公路建设边(斜)坡、各类工程建设现场和矿山施工及临时工棚建设场地等活动极易发生山体崩塌、滑坡、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近年来,因建房、修路形成大量高陡边坡,极易发生山体崩塌或滑坡等地质灾害。此外,农村背靠山体或土体切坡建房,或历史形成的窑洞、临崖(土体)房屋,由于不合理的开挖、加载等,遭遇强降雨或长时间降水侵袭后,也极易引发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4.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根据我市地质环境因素和降雨情况趋势预测,结合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等情况综合分析,近年来我市连续降雨、短时强降水等极端天气明显增加,极易引发地质灾害问题,特别是汛期强降雨或长时间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极大,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应重点做好山区和黄土丘陵区的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及防治责任单位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存在少量的地裂缝,主要分布在山区、丘陵区和矿区。根据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分布情况,确定米河镇、新中镇、小关镇、竹林镇、大峪沟镇、北山口镇、夹津口镇、涉村镇、西村镇、鲁庄镇、康店镇、站街镇、河洛镇等为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域。同时,结合我市气候特点,确定6月—9月为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防范隐患点及相关责任单位如下:

(一)市区北部黄土崩塌、黄土湿陷重点防治区

该区包括康店镇、河洛镇、站街镇,面积约180.3平方千米,以黄土崩塌、黄土湿陷等灾害类型为主。包括:康店镇—河洛镇黄土崩塌隐患区、站街镇巴沟村黄土湿陷隐患区等2个地质灾害隐患区。

1. 康店镇—河洛镇黄土崩塌隐患区位于康店镇、河洛镇、站街镇部分区域,面积约3750万平方米。该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突出特征为:黄土崩塌、滑坡特别发育,多分布于邙岭、黄河、伊洛河沿岸的黄土冲沟内,规模小而突发性强,对依靠邙岭修建的房屋、道路和村民居住密集区威胁较大。该崩滑隐患区域内有巩义石窟寺、康百万庄园、杜甫故里等重要文物古迹和连霍高速公路、S312等交通干线。

2. 站街镇巴沟村黄土湿陷隐患区位于站街镇,以巴沟村为中心,含南瑶湾村,具体分布在巴沟村的闫沟、李麻子沟和南瑶湾村等,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该隐患区属湿陷性黄土崩塌区,曾因汛期连续强降水,导致黄土湿陷崩塌及地表不均匀沉降。主要威胁对象是黄土湿陷崩滑隐患区内居住的村民及房屋和南瑶湾段的铁路路基及其它建筑设施等。

汛期应加强该区域的群测群防,必要时组织企(事)业单位、居住村民采取撤离、紧急避让措施,做好安全防范,涉及陇海铁路、连霍高速、S312公路的地质灾害隐患,同时会同运营管理部门采取措施负责做好巡查防范工作。

责任单位:康店镇政府、河洛镇政府、站街镇政府,文广旅体局、交通局、铁路部门

(二)中东部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包括北山口镇东部、大峪沟镇、小关镇、新中镇、米河镇中部和竹林镇北部区域,面积约100.14平方千米,以地面塌陷、道路滑坡、矿渣性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类型为主。该区域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区包括:大峪沟镇柏林村地面塌陷隐患区,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煤塌陷隐患区,北山口镇铁匠炉村塌陷隐患区,米河镇水头村—新中镇、小关镇北部、大峪沟镇西部采矿隐患区,小关镇S315和S233在建连接线滑坡隐患区,中原西路大峪沟镇杨里段滑坡隐患区等六个隐患区。

1. 大峪沟镇柏林村地面塌陷隐患区位于大峪沟镇柏林村,在原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金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范围内,该地面塌陷隐患区域内居民建筑物自2003年开始出现自西向东宽度不等的裂缝,近年来一直处于缓变状态。汛期应安排专人监测,加密监测频率,掌握地面塌陷趋势,设置永久性警示标志,告知过往车辆及周边人员采取避让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范。

责任单位:大峪沟镇政府

2. 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煤塌陷隐患区位于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内,该塌陷隐患区域系红旗煤业公司、红旗公司二矿开采造成的地面沉陷和地表裂缝,涉及大峪沟镇岳寨村、磨岭村、玉皇庙村等,东西长约1500米,南北宽约600米。该塌陷隐患区域内局部地段存在有地面沉陷,汛期可能会对该塌陷隐患区内居住村民及相关建筑物构成威胁。汛期应安排专人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测,组织地方村民群众开展群测群防,及时掌握灾害趋势,应告知受威胁对象,必要时组织采取撤离、紧急避让措施,做好安全防范。

责任单位:大峪沟镇政府,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3. 北山口镇铁匠炉村塌陷隐患区位于北山口镇铁匠炉村第七村民小组,自2010年8月份以来,该塌陷隐患区内生活道路一侧部分居民房屋及生活道路不同程度出现裂缝,呈南北走向,房屋开裂多集中于该塌陷隐患区域中段,长约500米,宽约100米,最严重的裂缝宽达0.2米,房屋变形严重,已影响到该村部分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应在该塌陷隐患区域范围周边设立警示标牌,提醒周边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应急预案,安排专人做好日常监测,特别是汛期应加密监测频率,掌握变化趋势,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撤离、紧急避让措施。

责任单位:北山口镇政府

4. 米河镇水头村—新中镇、小关镇北部、大峪沟镇西部采矿隐患区主要包括米河镇、新中镇、小关镇、大峪沟镇的采矿密集区,区内采矿活动频繁,采矿造成的废石、矿渣堆积及地下开采形成的采空区易诱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该隐患区内居民、道路、其它建筑设施构成威胁。汛期应加强群测群防,必要时组织厂矿、企(事)业单位、居住村民采取撤离、紧急避让措施,做好安全防范。

责任单位:米河镇政府、新中镇政府、小关镇政府、大峪沟镇政府,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其它有关矿山企业

5. 小关镇S315和S233在建连接线滑坡隐患区位于小关镇东水泉沟村与张家岭村之间,距离G310约250米处。由于在建的S315和S233连接线道路施工形成高陡路堑边坡,诱发不良地质体和边坡失稳,形成滑坡。2018年底该滑坡前缘的岩土体已经发生隆起剪出破坏现象,后缘发现多条拉张裂缝,滑坡体存在多个滑动面(土体与基岩接触滑动面、基岩内部软弱夹层滑动面),2019年开展工程治理,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4月,该滑坡向东延伸,造成新中镇温堂村一企业厂区内及道路出现裂缝,并且发生滑坡,南侧山体上存在新的裂变迹象。直接威胁中铝运输铁路专用线、G310及在建S233与S315连接线。市交通局应加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避免和消除地质灾害,并安排专人对该滑坡体加强日常巡查监测,特别是汛期要加密监测频率,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滑坡区。小关镇、新中镇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受灾群众的搬迁避让安置,同时在滑坡区内设置警示标志牌,采取避让防范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范。

责任单位:小关镇政府、新中镇政府,交通局

(三)南部地面塌陷、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

该区包括涉村镇中西部、夹津口镇中北部、西村镇南部、鲁庄镇南部,面积约105.7平方千米,以地面塌陷、崩塌、矿渣性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类型为主。该区域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危险区包括:夹津口铁生沟煤矿滑坡危险区、夹津口镇铁生沟村荒草岭滑坡危险区、涉村镇五指岭村滑坡隐患区、涉村镇浅井北坡滑坡隐患区、西村镇坞罗大桥公路沿线山体崩塌隐患区、涉村镇涌泉村—鲁庄镇邢村采矿隐患区等。

1. 夹津口铁生沟煤矿滑坡危险区位于夹津口镇铁生沟村,以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北部沿路斜坡体为中心,S235公路东西向穿越该滑坡危险区。滑坡体地势北高南低,南北长约340米,东西宽约330米,面积近6.78万平方米,平均厚度约15米,体积约102万立方米,其平均滑动方向约230°左右,属大型土质滑坡。该滑坡体由于受自然降雨等因素的影响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使S235公路路面因受重力产生隆起、裂缝,破坏路面长度约50米。经专业地勘机构评估,该滑坡体致灾涉及区域面积13.12万平方米,受威胁对象主要为滑坡体下游的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部分建筑物、S235公路夹津口镇铁生沟段及下游部分居民。夹津口镇政府应会同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安排专人对该滑坡体进行日常监测,特别是汛期要加密监测频率,同时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牌告知过往车辆及行人,采取避让防范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范,市交通局负责做好S235公路铁生沟段安全通行的防范工作。

责任单位:夹津口镇政府,交通局,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

2. 夹津口镇铁生沟村荒草岭滑坡危险区位于夹津口镇铁生沟村第七村民小组半山坡上,距夹津口镇约2000米,南侧约320米为S235公路。该隐患区为2013年10月份发现,滑坡体长520米,后缘宽190米,前缘宽280米,平均宽235米,平均厚度17米,面积约7.52万平方米,体积约127.8万立方米,属大型滑坡。主要由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采煤活动及巩义市景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切坡生产造成,现滑坡体处于不稳定状态,目前变形处于缓变阶段。裂缝发展到一定程度,特别是在雨季,雨水会通过裂缝渗入滑坡体内的拉裂面中,拉裂面逐步发展贯通形成滑动面,从而导致滑坡体失稳,一旦下滑,危险性极大。受威胁对象主要为滑坡体下游的部分建筑物、S235公路夹津口镇铁生沟村第七村民小组段及下游部分居民。夹津口镇政府应组织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安排专人对该滑坡体加强日常巡查监测,特别是汛期要加密监测频率,禁止在滑坡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或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滑坡危险区,每年汛期前完成裂缝回填,同时在危险区内设置隔离网及永久性警示标志牌告知过往车辆及行人,采取避让防范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范。市交通局负责做好S235公路夹津口镇铁生沟村第七村民小组段安全通行的防范工作。

责任单位:夹津口镇政府,交通局,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

3. 涉村镇五指岭村滑坡隐患区位于涉村镇五指岭村、寺坪村,总体地势中部较高、四周低,局部为陡崖,相对高差约300米—650米,地形地貌类型及地质构造复杂,由于人为采矿活动导致该滑坡隐患区内形成多条碎石、矿渣堆积带,另沿102电台公路沿线还分布有多处自然崩塌、滑坡区域,汛期若强降雨极易形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通往102电台的公路、过往车辆及行人构成威胁。汛期应安排专人加强监测,组织地方群众开展群测群防,并及时采取除危排险措施,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提高警惕性,做好安全防范。

责任单位:涉村镇政府,交通局,巩义市众鑫矿产品有限公司巩义平顶寺铁矿

4. 涉村镇浅井北坡滑坡隐患区位于涉村镇浅井村北坡,滑坡体长150米,宽100米,影响面积约150万平方米。主要威胁该滑坡隐患区内居住的部分村民及房屋安全,汛期应加强群测群防,必要时组织居住的村民采取撤离、紧急避让措施,做好安全防范。

责任单位:涉村镇政府

5. 西村镇坞罗大桥公路沿线山体崩塌隐患区位于S235西村坞罗段,该处隐患点由于道路工程修建切坡及矿山开采形成不稳定山体,沿线影响距离约1500米。主要威胁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在隐患未彻底排除前,应安排专人加强对该崩塌隐患区域的日常监测,道路沿线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应制定相应的防灾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防范。

责任单位:西村镇政府

6. 涉村镇涌泉村—鲁庄镇邢村采矿隐患区包括涉村镇、夹津口镇、西村镇、鲁庄镇的采矿密集区,以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类型为主,该隐患区范围内矿山企业较多,采矿活动频繁,采矿造成的废石、矿渣堆积及地下开采形成的采空区极易诱发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该隐患区内居民、道路及其它建筑设施构成威胁。汛期应加强群测群防,必要时组织厂矿、企(事)业单位、居住村民采取撤离、紧急避让措施,做好安全防范。

责任单位:涉村镇政府、夹津口镇政府、西村镇政府、鲁庄镇政府,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及有关矿山企业

除上述主要的三个重点防范区和13个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外,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防治责任单位应同时做好对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巡查和防范工作。此外,全市各类建筑工程施工地段、位于山区丘陵沟谷地带的居民点、学校周边、公路、电力设施及文物旅游景区相应纳入地质灾害防范区域,要特别注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开挖、建房等活动造成边坡失稳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避免因不合理的工程施工导致地质结构发生突变和汛期降雨等致灾因素,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及建筑工程设施,公路、电力设施和旅游景区和农村地区人员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依照部门职责,以上区域分别由各镇政府(街道办)和施工单位,以及市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教育局、文广旅体局、农委、供电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1. 全面推进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程度。市资源规划局要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相关部门配合,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我市高、中、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数据成果汇交工作。进一步组织专业机构研究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准确详实的基础依据。

2. 继续推进实施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有效减少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各镇政府(街道办)为主体加快开展排危除险工程治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作用,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财政、资源规划、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和指导,保障资金与立项审批、竣工专家验收和上报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各环节的顺利推进。

3. 加快构建“巩义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平台”,完善监测预报预警网络。资源规划与气象部门要研究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与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适时根据上级要求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逐步纳入防汛和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预报预警发布机制。

4. 拓宽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微信、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并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报预警。

5. 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监测手段和效果,实施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选择在两个镇建设安装普适型监测预警设备8台,探索技防监测预警与人防体系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统筹谋划,市资源规划局要会同各镇政府(街道办)、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单位,依托河南省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完成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6. 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社区)干部、受威胁工矿企业干部职工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依托基层村组、社区“一站两员”机构体系建设(应急管理服务站,安全劝导员、灾害信息员),把地质灾害防治纳入体系实现群测群防和联防联控,并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加强人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确保灾情、险情等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7. 认真落实省、郑州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扎实开展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按照全省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防汛督查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短板,全面梳理,建立台账、逐项销号,确保问题整改清零。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织密防治体系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关于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巩义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更名为巩义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见附件1),具体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各镇政府(街道办)及防治责任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逐级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做到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事项亲自督办。镇、村、组和防治责任企业都要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联动防范

各镇政府(街道办)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全面落实地灾防治属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坚持“以人为本、避险为要”,负责落实一镇(街道)一预案、一村(社区)一方案、一点一策;及时组织实施紧急避险工作,制定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紧急避险预案和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避险方案,组织督促各村(社区)加强地质灾害防御及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及时向受威胁人员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防灾预案表,做好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和避险转移安置、群测群防等工作,落实避险场所、避险路线、人员转移、集中安置点和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市委宣传部协调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防御政策法规、避险知识宣传,负责应急处置期间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立项;统筹协调灾后煤电油气运等保障工作并提出安排煤电油气运等保障相关储备物资动用建议。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教育系统做好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灾害发生时做好教育系统受威胁情况收集、报告工作;指导、督促做好灾区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紧急避险、转移疏散工作,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市科工信局指导相关工业行业(不含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紧急避险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镇政府(街道办)对遇险人员进行搜救,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和其他人员紧急避险、转移疏散到安全地带;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市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御和紧急避险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核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技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紧急避险、工程治理等工作;对全市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市住建局负责督促各镇政府(街道办)做好农村村民自建房和城市规划区内因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威胁交通干线及附属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确保道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人员、避险转移人员和物资运输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损毁的城镇供气、供水设施抢修工作。

市农委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在农村宅基地布局、分配、使用过程中,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配合各镇加强水利工程设施及其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文广旅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做好旅游景区(点)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灾区游客的应急救援和避险转移等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地质灾害避险转移人员医疗卫生保障及伤员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出现后的疫情防控、消杀等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医疗技术支持。

市应急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危及自身安全和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等工作;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衔接驻巩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与地震有关的地质灾害或由地质灾害引起的震动进行监测,并对地震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与市资源规划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加强对地质灾害现场的气象监测预报、提供气象保障。

生态环境巩义分局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

市供电公司负责地质灾害避险转移人员及安置区用电保障,做好灾区损毁的供电公司资产供电设备的修复,指导用户所需用电设备的修复,尽快恢复灾区生产和生活用电,为抢险救援提供电力保障。

市通管办负责组织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和受损通信设施抢通、修复工作,损毁通信设施的重建工作。

铁路部门加强对巩义境内铁路沿线涉及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和防范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

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汛期要组织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气象局、应急局、文广旅体局、农委等相关单位,对各责任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制定,机构设置,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隐患排查、险情巡查、值班、预警预报等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落实。

各镇政府(街道办)、相关部门和防治责任单位应在汛期前,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灾明白卡及时发放至受威胁的单位和居民手中,切实提高防灾避险意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区)警示标牌迅速组织进行更新或重新设立,并在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避险路线图和预案表公示牌,设置避险路线指示导向牌。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完善机制,强化应急值守

各镇政府(街道办)、防治责任单位要全面了解本地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科学分析研判本年度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目标,并对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安排。按照“查弱项补短板”工作要求,结合查摆出的问题和本地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紧急避险专项预案和年度防治方案,实现“一镇(街道)一预案、一村一方案、一点一策”。

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各镇政府(街道办)、相关部门和防治责任单位要保障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坚决落实地质灾害信息数据日报速报制度,确保及时准确汇总上报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防范和灾情险情等情况;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速报程序迅速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24小时值班电话:64351413、64399936〔工作日期间〕)

(五)落实三查制度,动态掌握隐患

各镇政府(街道办)、防治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的“三查”制度,充分利用汛前排查结果,重点加强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隐患点周边的人员密集区、重要交通干线沿线、重点工程建设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切坡建房房前屋后地质灾害隐患的汛期巡查排查。要适时关注雨情汛情,气象或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橙色以上预警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和频次。特别注意做好危害程度高、稳定性差、威胁人员多的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工作。要确保及时准确掌握隐患点的灾害类型、威胁范围、威胁对象和危害程度的动态变化情况,提升精准识别防范水平。要建立重点时段、强降雨期间和重点区域专人驻守制度,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政府(街道办)、防治责任单位既要排查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也要排查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的山体、冲沟、边坡、黄土丘陵等地质灾害易发敏感区域,实现辖区内“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核实问题、解决问题。

(六)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报预警

市资源规划、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和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要加强汛期气象与地质灾害信息会商研判,建立高效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防治责任单位要完善镇政府(街道办)、村(社区)、组和责任企业群测群防网络,确保全市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设立有1名或多名群测群防员,并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手机短信、电话、微信群、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要积极探索“资源规划部门统筹协调、镇政府(街道办)具体负责、技术支撑单位指导、村(社区)级组织巡查预警”的“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模式。逐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成果在群测群防中的运用,积极争取上级配发或本级预算购买新型地质灾害隐患监测设备,不断加强群测群防和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体系,完善监测方法与技术手段,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提高地质灾害动态监测水平。

(七)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避灾能力

各镇政府(街道办)、相关部门和防治责任单位要结合“5.12”“10.13”等防灾减灾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展板、宣传画册、知识手册等传统方式,结合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短视频等新型传播形式,推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群测群防员及受威胁群众适时开展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培训,动员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防治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河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暂行管理办法》,深入农村、厂矿企业、学校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四应知”(应知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害点的监测时间和次数)和“四应会”(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治和应急处置)等基础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提升避险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镇政府(街道办)、防治责任单位要加快组织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要紧密结合应急避险专项预案,按照“切合实际、模拟实战”的原则,重点针对风险预警、预报、组织、撤离等内容开展全流程避险演练,确保群众知道“什么时候走、从哪走、往哪去、谁指挥、谁预警”,提升基层防范业务能力和群众避险逃生技能,以确保在地质灾害真实发生时,能够做到及时有序避险。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反馈和梳理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演练结果及时修订更新预案。汛期期间,各镇政府(街道办)和防治责任单位要敢于担当,本着“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指导思想,坚持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关口前移,根据地质灾害预警级别,严格执行应急避险预案,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避险撤离,“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九)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市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工作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预防、演练、应急处置、搬迁和治理等各项工作。要加快地质灾害防治预报预警平台建设,健全完善高效的自动化、专业化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汛前应对应急物资进行全面清点,重点做好应急设施和车辆装备的维护调试。要通过购买服务、签订协议委托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加深与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的协作,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人员、技术、设备优势,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人防为主,技防为辅”向“人防技防并重”的转变,切实提高工作整体精度、效率。

各镇政府(街道办)、相关部门和防治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将地质灾害治理与乡村振兴、灾后重建及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任务。同时,要按照“滚动实施、压茬推进”的工作思路,根据“轻重缓急、有序推进”的原则,制定下一步剩余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计划,逐步消除一批规模较大、风险等级较高、对人民群众威胁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十)加强评估监管,努力规避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

各镇政府(街道办)要积极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或工程建设方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的,不得进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10号)的要求,督促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聘请具备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评估后认为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应采取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措施,确保做好工程建设的安全防范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对因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相应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要强化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要求将地质灾害配套项目与工程主体建设同步实施、同步运行,把地质灾害威胁降至最低。

市资源规划局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对在我市参与评估活动的资质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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