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郑自然资文【2022】250号、《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巩政办〔2018〕38号)、《巩义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巩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与2023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及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提升自然资源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计划。
一、抽查内容和时间
(一)抽查内容
依据《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确定的抽查内容开展检查,其中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抽查事项进行合并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3年6-8月
二、抽查对象范围、频次和比例
(一)对本行政区内测绘资质单位涉及的多个随机抽查事项进行合并抽查,对于日常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为辖区测绘资质单位总数的30%,重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为100%,抽查频次均为一年1次。
(二)对本行政区内矿业权人涉及的多个抽查事项进行合并抽查,对于日常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为矿业权人总数的9%,重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为100%,抽查频次均为一年1次。
(三)对本行政区内2022年度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进行抽查,对于日常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为3%,重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为60%,抽查频次均为一年1次。
(四)对本行政区内2022年度6月-2023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抽查,对于日常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为5%,重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为50%,抽查频次均为一年1次。
三、抽查方式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
四、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归集、公示。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