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水利局 县级
2022-03-31 2022-03-31
巩义市水利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

各相关科室:

“双随机、一公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关于2021年度巩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与2022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巩双随机办〔2022〕1号)和《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巩政〔2020〕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水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着力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研究制定了《巩义市水利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30日

巩义市水利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我局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随机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审批的取水许可项目、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抽查比例:抽查对象占被抽查对象总数10%

三、随机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2022年5月—2022年11月

四、随机抽查内容

(一)取水许可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水利局审批的取水许可事项

检查内容:一是否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二是否进行水平衡测试;三是否按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四是否按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水源、地点、取水方式等)取水,并按批准的用途用水;五是否按规定及时报送取水相关情况,并申报用水计划,是否按批准的计划取水;六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七是否建立取用水量记录台账;八是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

(二)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水利局审批的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检查内容:一是是否存在越权审批;二是是否编制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三是是否按照《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进行施工;四是是否接受河道管理部门的监督;五是建设期实施内容是否与许可的建设方案一致;六是工程竣工后,是否经河道管理部门验收。

(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水利局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事项

检查内容:一是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情况;二是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后续设计开展情况;三是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四是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历次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六是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七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

五、“双随机”检查流程

(一)抽取对象和执法人员

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基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

(二)抽取结果公示

抽取结果采取网上公示的方式。公示应当标明随机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产生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和反映线索的联系方式等。公示期间存在异议并查证属实的,重新启动随机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确定流程。

(三)下发通知

随机抽查人员和随机抽查对象确认后,由巩义市水利局正式下发纸质通知。通知载明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加盖印章。

(四)执法检查

由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方式可采用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发现问题应立即指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结果公示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通过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确保水利领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六)档案管理

抽签记录、纸质公示单和正式通知以及检查记录、查处记录等应及时整理归档,后续有关整改、复查等材料应一并归入档案,统一管理。

六、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二)通过巩义市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相关科室要深刻领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绝不能存在应付态度。要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作为水利部门对水利生产经营、水利工程管理、取水等事项的一项重要监管方式,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必须做细、做实、做好。

(二)严格落实责任

增强责任意识,明确专人,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具体细化推进抽查监管工作任务和步骤,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积极探索创新

在认真落实本计划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任务的同时,结合重点工作和实际,丰富随机抽查的内容,建立实施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抽查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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