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竹林镇人民政府 乡级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最低生活保障
一、什么样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户籍在郑州市域内,可以凭本市居住证在居住地提出申请,户籍地出具未享受低保证明。 二、什么条件的人员可单独提出申请低保? 1.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抚养(扶养)、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二级残疾人证和三级智力残疾人证、三级精神残疾人证的成年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3.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病(病种参照河南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及住院病种目录)的人员; 4.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5.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注: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A档:525 B档:420 C档:315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竹林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1-64460483

1. 填写《巩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表》一式两份;

2. 申请人及与其有赡抚养关系人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

4. 申请人诊断证明、残疾证等;

5. 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收入情况说明(工资明细、银行流水);

7. 申请人的社保卡复印件;

8. 镇(街道)提供的公示照片;

9. 根据家庭情况,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由户主向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成员收入明细、诊断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镇(街道)民政部门受理并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

镇(街道)提出审核意见

公示7天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镇(街道)签批享受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待遇。

发放低保证(特困人员供养证、低保边缘家庭证),下月起通过银行为低保(特困人员)发放救助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