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1、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承诺书)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2、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种养殖承诺书等经营证明原件;3、反担保相关材料(符合免反担保的可不提供);4、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合伙创业:1、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2、合伙企业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合伙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原件;4、反担保相关材料;5、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组织创业:1、组织创业经济实体负责人的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2、组织创业人员符合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原件;3、在职职工花名册原件;4、一年内与组织起来创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原件;5、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原件;6、反担保相关材料;7、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小微企业: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2、企业章程等相关材料原件;3、经营项目情况材料:营业执照(含民办非企业证照)、需要准入的许可证等原件;4、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一年内与吸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职职工花名册等原件;5、反担保相关材料。
申请——审核受理(及时审核)——调查(10个工作日内)——评审(每周)——公示(2天)——承诺担保(当日办理)——贷款发放(每周及时放款)